立法一向擁有絕對的制衡權力

尤其是在總統制的國家

立法機關與其其中參與的各民選官員

更可以使用否決權來制衡行政機關之行為


但是我們可以想見的是

立法者使用否決權的時候

他們所遵循的不外乎是黨團利益 個人利益 

或是給予支持的相關利益團體的觀點

至於那些置於這些有力角色之下的千千萬萬選民

是否又在這個互動中扮演什麼角色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喬依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